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合同要约撤回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合同要约撤回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合同要约撤回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2021-03-20 73
普法内容
合同要约撤回的认定标准是,撤回要约的意思表示的通知,在要约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到达对方;或者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与要约的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一条 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五条 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什么叫要约的撤回?
    什么叫要约的撤回?

    具体如下所述: (一)要约的撤回 要约的撤回是指要约人在发出要约以后,未达到受要约人之前,宣告取消要约。 如甲于某日给乙去函要求购买某种机器,但甲于此日与丙达成了购买该机器的协议,就立即给乙发去传真要求撤回要约,这种撤回是有效的。根据要约的

    2024-05-27 10
  • 可否撤回合同中的要约
    可否撤回合同中的要约

    可以撤回合同中的要约。但是当事人撤回要约意思表示通知的时候,需要在意思表示到达对方之前,或者在意思表示同时到达对方之前撤回,这样才算是撤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行为人可以明示或者默示意思表示。沉默只有当有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

    2022-04-13 220
  • 要约撤回晚于要约到达如何处理,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要约撤回晚于要约到达如何处理,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要约撤回晚于要约到达的,该要约撤回行为无效,当事人可以在对方作出承诺之前撤销要约。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 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第四

    2022-01-13 54
专业问答更多>>
  • 合同对要约撤销的规定合同法对要约撤回的规定

    要约的撤销是指要约人在要约生效后,将该要约取消,从而使其效力归于消灭。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要约的撤销和撤回都意味着取消要约,并且都只能在承诺作出之前实施。二者的区

    2022-10-21 15,340
  • 根据合同法规定要约撤回和要约撤销的主要区别有什么

    要约的撤销与撤回的目的都是为了使要约失去法律上的效力,虽然二者都是只能在承诺作出之前来进行,但它们却又存在着区别: (1)撤回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前。而撤销则发生在要约已经到达受要约人并且生效以后,但受要

    2023-01-14 15,340
  • 合同能撤回合同要约吗

    要约可以撤回。要约撤回,是指在要约生效之前,要约人使要约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法律规定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

    2023-08-26 15,340
  • 撤回要约合同要求撤销有哪些规定

    要约的撤回是在要约生效之前为之,即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而要约的撤销是在要约生效之后承诺作邮之前而为之,即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

    2023-11-28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土地合同未约定违约金标准 00:52
    土地合同未约定违约金标准

    土地合同产生纠纷的时候,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的标准,并不是说就不能够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了。在产生纠纷之后,如果交易双方能够对于违约金标准达成一致意见的,那么可以按照双方达成的一致意见来解决。如果双方也不能够达成一致的意见,那么就只能够将争议

    1,282 15,340
  • 隐名股东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01:38
    隐名股东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根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可以知道,如果符合下面几个标准的,就可以认定为隐名股东: 第一,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订有协议,有充分证据证明已经实际出资或认缴出资。这份协议既是隐名股东用来约束显明名股东的依据,也是一份有力证据,证明隐名股东已经实际出

    1,799 15,340
  • 被认定为恶势力的标准是什么 01:16
    被认定为恶势力的标准是什么

    恶势力的认定标准主要是基于三个方面:其一是人员组织性;其二是客观行为上;其三是社会危害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恶势力,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

    3,140 15,340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9-1026-0523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