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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共有的房屋的分割应按照如下办法进行: 1、离婚时,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2、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
婚前买房一人一半写女方名字,分以下情况处理: 1、结婚前买房一人一半写女方名字的,没有特殊约定的,一般认为是女方个人财产; 2、但如果男方有证据证明出资的,可认定为共同财产; 3、如果是按揭购买的,婚后共同还款的,除去首付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规定房子若是女方全款购买,则是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可以任意处置,不需要经过另外一方的同意。夫妻的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以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
婚后购买房产,无论登记在哪方名下,都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过还要考虑父母出资的问题,建议详细电话咨询律师。
该房产属于谁所有,本人觉得尚待商榷,具体理由如下。那么,你和男方都有配偶,该房产到底归谁所有呢?所以说有待商榷。第二,你们所购买的财产也不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也许可以认定为重婚期间所得
在个人出资的情况下,如果是一方以婚前个人财产出资购买,房产证只写了一个人名字,在全款的情况下,即使是婚后,房屋算是个人财产的转化,算是个人财产。如果房屋只是支付了全部首付款,房屋按个人财产处理;只不过
只要你们双方同意,可以加她父母的名字,关键是你们要确定好房子的权属到底贵谁,以免将来发生纠纷。如果房产证上只有女方或者女方及其父母的名字,那她是可以单独转让的
有些夫妻在结婚之后,为了维护两个人的感情,通常会把另一半的名字加在自己的房本上,但是当房子给另一半加名之后,还能反悔吗?我们说赠予对方房子之后能不能反悔,我们需要分情况来看。第一,一方只是答应了把房子赠与另一方,但是还没有办理公证,也没有办
婚内买房只写一方的名字离婚归谁?这个问题在婚姻法领域没有一个具体的标准,实践当中,法院掌握标准都是公平原则,因为对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有平等处理权,那么既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他离婚的时候,分割是价值上要均等。通常是一方拿的房子那么给另一方一半的
买房交了一半房款,但是未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能否要求退房的具体分析如下: 1、由业主直接与开发商协商解除,并由开发商按照双方协商内容退还房款; 2、如果协商不成,业主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退还房款; 3、如果已经交付的房款的性质属于首付款,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