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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案件孕妇怎么处理

经济案件孕妇怎么处理

2024-05-15 10
普法内容
要看具体的案情确定,如果构成犯罪,还是会判刑,但孕妇不适用死刑。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n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n(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n(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n(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n(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n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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