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对股东表决权进行限制的方式主要有如下几种: 一、直接限制,即某一股东股份额超过其余股东股份额时,该部分股份不再是一股一表决权,而是多股才享有一个表决权; 二、间接限制; 三、对代理表决权的限制; 四、其他限制。
(1)股东认缴的出资未到履行期限,其是否享有表决权及如何行使等问题,应由公司章程确定。 (2)公司章程对上述问题没有约定的,则应当按照认缴出资的比例确定。 (3)如股东(大)会作出不按认缴出资比例而按实际出资比例或者其他标准确定表决权的决议
股东会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权力机构,是由全体股东组成的,而股东会针对公司各项事务、决议的表决方式也直接影响公司的最终决策结果。因此,正确的股东会表决方式对公司的运营具有非常大的影响。 那么,有限责任公司
1、股份公司股权转让的限制规定有,若是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股东,并经过半数以上的股东同意。其他股东在同等情况下有优先购买权。新股东应当被记载于公司章程。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对股东表决权进行限制的方式主要如下: 一、直接限制,即以立法明文规定持股一定比例以上股东其超部分的股份的表决力弱于一般股份,即该部分股份不再是一股一表决权,而是多股才享有一个表决权; 二、间接限制,即
《公司法》第103条规定:"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
股东表决权是否可以转让,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股东的表决权,原则上不能转让。股东表决权是公司的基本权利之一; 2、但是公司章程明确对表决权的转让进行了约定,则可以根据《公司章程》进行表决权的转让,但表决权的转让要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股
股东决议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公司的全体员工有效。股东作出决议应当召开股东会会议,或者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形有: 1、侵害股东权利。此种
股东大会职权: 1、决定公司的投资计划及经营方向; 2、更换及选举非由员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并决定董事的劳动报酬; 3、更换及选举由股东代表出任的公司监事,并决定监事的劳动报酬; 4、审议及审批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 5、参与公司章程的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