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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划拨土地中的农用地征收流程如下: 1、向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 2、申请且批准同意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进行征地公告; 3、听取被征收农民的意见; 4、制定并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后实施。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
国有划拨土地私人不可以卖。因为土地一律属于国家或者集体所有,所以个人之间买卖土地的行为无效。但符合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其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视情况而定,有的情形有补偿,有的没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国家划拨土地一般是属于公共用地,不属于商业用地,也不属于住宅用地,因此是不能用来修建住宅的。即使是修建宿舍,那也是单位的,不能是私产。要变成私产,首先用地要由国家划拨土地变更为商业用地或住宅用地,然后
土地是划拨还是转让与能否办理土地使用证没有关系。要办理新的土地证,必须要有原土地证为依据。如果二手房是有土地证的,土地的性质是划拨,在办理土地证过户时,需要缴纳一笔土地出让金,这是买方支付的。如果没有
国有划拨土地上的房子能交易,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的情况下,不能进行转让。 在转让房屋时,首先应该向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申请,并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缴纳土地使
企业划拨土地是可以抵押的。但需要相关土地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获得批准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要交付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额,将划拨的土地使用权转为出让土地使用权后,才能和附属建筑物一并抵押。也可以是要求设定抵押的房地产,其土地使用权是划拨取
土地使用权划拨,主要指的是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人缴纳补偿金或者安置费等之后,将该土地交给其使用,或将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无偿交给土地使用人使用的一种行为。通过划拨的形式,所得的土地使用权,除了行政法规或者法律另有规定以外,一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划拨土地在以下两种情况下无偿征收:1、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市、县级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