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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致合同可变更的法定原因:因情势变化致使合同履行显失公平而变更;因订立时意思表示不真实而变更;其他。 导致合同可撤销的法定原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
合同签订一年后可以解除或撤销,但要符合解除和撤销的情形,否则要负违约责任。具体如下: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可解除合同; 2、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可解除合同; 3、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
我国可变更或可撤销的合同具体是指: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
什么是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是基于法定原因,当事人有权诉请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撤销的合同。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的种类有:①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②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③一方以欺诈
在赠与人转移赠与财产权前(动产交付前,不动产过户登记前),赠与人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但下列三种合同除外: 1〕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的; 2〕道德义务性质的; 3〕公证的。 二、赠与合同可撤销的情形
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明显不公平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可变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欺诈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另一方违反真实意图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百五十条规
不可以任意撤销的赠与合同包括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在赠与财产转移前可以撤销赠与合同。但是这种任意撤销权的行使受到
可以变更。合同可以变更。可变更合同的情形有以下三种: 1、由合同性质和内容决定当事人一方可变更合同。 2、当事人双方经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当事人双方在进行协商时,意思表示必须是明确的,而不能是模煳的,否则,当事人
一般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变更期限,没有约定的,当事人双方同意可以随时变更合同。合同期限指合同的有效时间,它一般始于合同的生效之日,终于合同的终止之时。当合同双方就合同变更达成一致时,可以更改合同的期限。可变更合同的期限只要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