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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分居后有义务扶养对方。二人虽然在分居,但是其婚姻关系仍然在存续,双方还是夫妻,依法具有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所以任意一方当事人都有义务扶养对方。需要扶养的夫妻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夫妻一方欠下的债务,另一方是否需要偿还,要看债务是不是属于共同债务,如果是共同债务的,另一方有责任偿还。如果债权人并不知道夫妻之间对于财产的约定,而借款确已用于婚后家庭生活的,则归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都要承担还款的责任。虽然夫妻一方经营
欠条上一个人可以起诉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在没有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所以在没有另一方签字的情况下,也是可以起诉夫妻两个人的。
1,视情况而定。 2,根据《民法典》要分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有连带清偿的义务。夫妻共同债务是为维持夫妻共同的家庭生活而产生,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用一方用
1、有的。因为夫妻关系的特殊性,他们在婚姻关系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是共同财产,相应的,债务也是共同债务,所以一般负有连带责任的。 2、但是如果一方能够证明所欠债务是用于个人花费,那么则没有连带责任。
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有连带清偿的义务。夫妻共同债务是为维持夫妻共同的家庭生活而产生,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用一方用个人财产偿还。确定为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不得向另一方要求偿还。 (
1、夫妻一方死亡后,生存一方应当对夫妻共同债务承担连带的偿还责任。诉讼时效从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债务人配偶对债务人的生前债务承担连带的偿还责任后,在债务人留有遗产的情形下,可
夫妻一方有债务,另一方是否要承担,要看是什么情形下产生的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那么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产生的债务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
夫妻一方欠债应该如何不连累另一方?这个问题你的想法如果是想逃债我们不支持、不鼓励,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我们不能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人家也是真金白银给到你了、帮过你,所以逃债的想法不可取。在婚姻法上正常的债务我们要分两类:一类就是纯属一方的个人债
一方失踪时,另一方可诉讼离婚,对于不知道在何地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提起诉讼一方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是一样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失踪的人时间没有达到两年,其配偶可以先申请宣告失踪,等到人民法院宣告失踪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