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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并是企业兼并的形式之一。吸收合并的操作方法、程序、异议股东的回购请求权、法律效果、公司合并无效之诉、不同种类公司之间合并的限制等均是公司合并中应注意的问题。那么在现实经营中,吸收合并清算是必经程序吗?
公司吸收合并,清算不是必经程序。因为原来的公司依然存在,对于公司的债权债务就应该由现在吸收合并以后的公司概括的继承,这样还是不会侵害到债权人的利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除了公司因合并或分立解散不需要经过清算外,公司解散必须经清算。《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的必须清算: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四)人民法院
履行破产清算顺序一般不需要备案。 人民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后,管理人应当按照破产清算顺序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分配方案,需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再将该方案提请人民法院裁定认可,最后执行。
公司因为吸收合并的,清算不是必经程序。清算组是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为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而成立的,吸收合并后由现在吸收合并以后的公司概括的继承债权债务,这样还是不会侵害到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解散一定要清算,并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程序对公司的资产、负债、股东权益等公司的状况作全面的清理和处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 (一)项、第 (二)项
需要进行清算手续的是指公司解散的情形,但是公司进行合并或者分立时,都不需要清算。就算公司因为分立、合并,公司法人消灭的,也不需要逬行另外的清算;公司合并或者分立,应当进行制作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的程序,办理工商登记后就可以完成分合工作。一般
公司吸收合并的程序为: 1、公司合并各方公司的股东会,必须分别作出同意合并的决议; 2、合并各方分别就公司的经营现状,制作财务报表; 3、各方公司签署合并协议,合并各方公司对于合并之后公司的名称、办公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等合并后,同时协
司法强拆必须走的法律程序: 1、拆迁方申请强制执行的申请材料; 2、政府收到申请材料后,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 3、土地管理局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决定。告知被强制执行人救济途径和复议、行政诉讼的期限,执行机关和协助机关; 4、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