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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立失败,无过错发起人不能免责,但可以减轻责任。在公司设立的过程中,因部分发起人过错导致公司设立失败的。公司设立失败,意味着设立公司的成本损失,还带来债务和额外用支出,这也是无过错发起人不能接受,往往认为债务与费用与其无关,谁的错谁担责
设立失败的公司通常需要由发起人承担法律责任。发起人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同时对设立行为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公司设立失败发起人承担责任。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公司设立失败,无过错发起人不能免责,但可以减轻责任。在公司设立的过程中,因部分发起人过错导致公司设立失败的。公司设立失败,意味着设立公司的成本损失,还带来债务和额外用支出,这也是无过错发起人不能接受,
企业设立失败,须由相关责任人承担责任,发起人承担以下责任: 1、连带赔偿责任,设立费用及债务原则上应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但当公司不能成立时,先前发生的与设立相关的费用及债务就失去了公司这一拟定的承担主
合同有效,但合同主体不是企业,而是所有发起设立的股东,各设立人之间承担连带债务。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设立人承受,设立人为二人以上的,享有连
(一)根据我国《公司法》第十章的有关规定,对发起人的法律责任可以分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以及刑事责任三种类型。 (二)发起人责任,既包括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对第三人承担的责任,也包括公司依法成立时发起人
企业设立失败,须由相关责任人承担责任,对于公司制企业,发起人承担以下责任:1、连带赔偿责任,设立费用及债务原则上应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但当公司不能成立时,先前发生的与设立相关的费用及债务就失去了公司这一拟定的承担主体,只能改由实施设立行为的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在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过程中,发起人需要承担以下责任: 1、如果公司未能成立,在公司设立过程中产生的公司债务,发起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2、如果公司未能成立,发起人应当向认股人返还股款,同时应当承担认股人的利息损失。 3、
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一方当事人因为缔约过失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另外,构成缔约过失责任的情形有以下三个:1、以订立合同为名恶意进行磋商的;2、故意隐瞒或者虚构与订立合同相关的重要事实的;3、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