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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是通过协商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后,就经济补偿问题签订协议,并已按协议约定的数额领取经济补偿金。
公司可以不支付补偿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必须是劳动者出现以下的情形,具体是: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
我们首先来看看《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主动与员工解除劳动不关系并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几种法定情形,除了以下的情况,均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1、员工主动辞职经过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2、因严重违纪、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等行为被企业过错性解除的;
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具体如下: 1、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主动表示不续签原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于主管部门调动或转移工作单位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未造成失业的,用人单位可以不
经济补偿金,指的是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时,给予员工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一般发生在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后,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一次性向员工支付经济上的补助。又可以被称为“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金按照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协商不一致的情况下能否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分类讨论。在符合《劳动合同法》允许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时,用人单位可以不用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但如果用人单位在不符合单方面解除的情形时解除合同,则属于违法行为,应当负法律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