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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中的调解书有哪些

民事诉讼中的调解书有哪些

2020-10-10 161
普法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七条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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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事诉讼中哪些案件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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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5-27 14
  • 民事诉讼中哪些情形不需要再增加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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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2-10 145
  • 民事调解在诉讼的哪些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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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6-13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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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民事诉讼调解制度?民事诉讼调解程序中对当事人有哪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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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3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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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9-08 15,340
  • 民事诉讼法对调解书申诉的解释

    1、《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2、《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当

    2022-10-08 15,340
  • 民事调解书中止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一、中止执行和暂缓执行的启动程序的法定事由不同 启动暂缓执行的法定事由体现在《暂缓执行规定》的第3条、第7条、第9条;启动中止执行的法定事由体现在《民事诉讼法》的第234条。 二、中止执行和暂缓执行作

    2022-08-11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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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的交通事故调解书,其最重要的效力是:1、确认双方的民事法律关系,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2、在一方拒不履行交通事故调解书时,调解书具有法定的证据效力。 换言之,交通事故调解书是在交通管理部门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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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有以下几点: 1、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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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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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0044-7788
主讲嘉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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