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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的分割遵循以下原则: (一)双方协商决定。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二)男女平等。不能歧视妇女,不能认为妇女挣的少,就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如下: 第 一、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财产。 第 二、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
离婚后要求法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法院会受理,并且进行判决。但是如果离婚时双方签订了财产分割协议,然后反悔想要法院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法院审理之后认为没有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不会重新分割。
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
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
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如下: 第 一、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财产。 第 二、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目前
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分。夫妻共同财产包括:(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
夫妻都有共同债务,诉讼离婚时对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如下: 1、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双方应从各自的实际承担能力和经济来源出发,协商一致解决; 2、对协商不成的部分,可向人民院起诉,由人民法院判决决定。具体清偿顺序如下: (1)夫妻共同财产足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以下财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如果明确是一方继承或受赠的财产除外。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男女双方是享有平等的
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夫妻财产中的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必须进行分割。关于怎样分割,按照意思自治的原则,先由夫妻双方进行私下协议,协议成的就可以订立离婚协议书,进行协议离婚。但是如果协议不成的可以起诉到人民法院,由法院依法进行判决。一般是一人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