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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对无法清偿全部债务怎么界定没有规定,而《企业破产法》规定,企业有到期债务无法清偿,并且明确资不抵债,债务大于资产的,可以认定无法清偿全部债务。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备破产原因: (一)资
债权人申请参与分配后,会涉及到优先债权等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93条之规定,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或冻结的财产享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参加分配程序,主张优先受偿权。对个债权人的债权按比例清偿。 《
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指资不抵债。债务人的资产负债表、或者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显示其全部资产不足以偿付全部债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债务人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但有相反证据足以证明债务人资产能够偿付全部负债的除外。
1、无法清偿全部债务的认定标准为:公司的全部债务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此时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债务
离婚后的债务清偿问题要根据以下情况来确定: 1、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2、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以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为维持共同生活的需要,或出于为共同生活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根据该定义,夫妻共同债务具有两个基本特征: 一是须产生于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婚后以双方共同意思所负或者以一方名义所欠,但事后经夫妻一方追认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是共同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
民法典在合同解除制度中新增了持续履行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该条中所说的不定期,是指合同约束力持续时间不定,而非履行期限不定。另外,在明确规定任意解除权外,还设定了解除方式上的义务,即解除权应当通知对方,并且是在合理
根据《民法典》关于夫妻债务的相关规定: 1、夫妻离婚时,其共同债务应该共同偿还,如果共同财产不足偿清或财产归双方各自所有的,则需由双方协议偿清;如果协议不成,则由法院进行裁决; 2、夫妻一方在事后追认或者夫妻双方共同签名等共同意思表示双方所
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额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