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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6162 标准如下: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
死亡赔偿 1丧葬费上年度年重庆市社会平均工资×6个月,2、死亡赔偿金上年度重庆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城镇),上年度重庆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农村),3被抚养人生活费4交通费5住宿费6精神损
3年左右。 赔偿 1丧葬费上年度年重庆市社会平均工资×6个月,2、死亡赔偿金上年度重庆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城镇),上年度重庆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农村),3被抚养人生活费4交通费
交通事故(重庆)受害人伤残赔偿:1残疾赔偿金(城镇)上年度年重庆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2医疗费3后续治疗费、康复费4
重庆市2013/14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人身损害、医疗损害)赔偿标准 和华利盛(重庆)律师事务所交通(医疗、人身)损害资深律师程昌平根据重庆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重庆调查总队2013年3月18日公布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误工费赔偿由单位按受伤前的月工资标准支付,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后,最长期间不超过24个月。误工费具体包括:工资、资金、津贴等。客观存在的差异性,决定了不同的受害人在遭受
交通事故与工伤双重赔偿的标准是交通事故和工伤发生竞合。但是对于已经发生的医疗方面费用、护理费用以及康复费等费用和已经获得相应的赔偿的,则不应当再进行重复的赔偿。也就是说发生了交通事故之后同时又被认定成为是工伤的,则对于受害者来说在申请赔偿的
交通事故纠纷可以双重赔偿。当工伤与交通事故发生竞合时,伤者是可以既享受工伤待遇又向肇事司机索赔,即获得双重赔偿。具体分析如下: 1、对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方责任导致职工遭到事故伤害,并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偿的,同时又符合工伤或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