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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的承担主体是医疗机构。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陕西省横山县人民法院(2024)横民初字第00321号民事判决书认定事实不清,程序违法,应当依法改判,具体理由如下: 2024年11月29日被上诉人确实因头晕被送往横山县红十字会医院住院治疗,经诊断为:天然气中毒,高血脂。上诉人到增前天燃气
上诉人:(填写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文化程度,职业,住址,因何案羁押于何处) 被上诉人:(刑事自诉案件自诉人或被告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原告人或被告人,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提出上诉则不列被上诉人)(姓名等基本情况) 上诉人一案,
上诉人(原审原告):刘,男,19年月日生,汉族,公民身份号码: 3,安丘市郚山镇村人。上诉人(原审原告):玲,女,19年月日生,汉族,公民身份号码: 2,黑龙江省鸡西市人,系刘之妻。被上诉人(原审被告
医疗损害赔偿责任构成要件: 1,过错医疗行为 由于医疗行为具有高度专门性的特点,所以就一般性的诊治活动而言,医生享有高度自由裁量权,患者应当予以配合,当然医生应谨慎注意患者的健康利益,否则该行为违法。
上诉人:(填写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文化程度,职业,住址,因何案羁押于何处) 被上诉人:(刑事自诉案件自诉人或被告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原告人或被告人,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提出上诉则不列被
陕西省横山县人民法院(2012)横民初字第00321号民事判决书认定事实不清,程序违法,应当依法改判,具体理由如下: 2011年11月29日被上诉人确实因头晕被送往横山县红十字会医院住院治疗,经诊断为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的起诉状应当包括以下4个方面的内容:首先应当写明原告和被告的信息。例如原告被告是自然人的,那么要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信息;第二就是具体的诉讼请求。例如要求赔偿的具体的金额,要
一般医疗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有三个。根据医疗损害情节的不同适应不同的归责原则:一是过错原则,是指在医疗机构在医疗行为中存在医疗过错,且因为该过错导致了患者医疗损害,这一医疗损害行为的情形下,才需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二是过错推定原则,当医疗机构
医疗事故赔偿与人身损害赔偿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 1、两者在法律适用方面有所不同。医疗事故赔偿主要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相关的法规文件规定,而人身损害赔偿主要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