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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和你们要承包的地方的村委会协商。《土地管理法》第38条规定,“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保护耕地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的前提下,开发未利用的土地;适宜开发为农用地的,应当优先开发成农用地。国家依法保护开
关于承包荒山问题:根据中共文件规定:可以通过二种形式承包荒山 一是对于集体所有的宜林荒山荒地,可以直接分配到户,也可以在确权到户的基础上,采取招标、拍卖等形式确定经营主体,或由集体统一组织开发后,再以适当方式确定经营主体对造林难度大的宜林荒
承包荒山国家没有补助政策,但是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开发未利用的土地,对植树造林部分,享受当地信用社小额贷款扶持政策,被当地林业部门纳入国家“三北防护林”工程、国家退耕还林工程和国家造林补贴试点范围内的造林地块,并达到国家工程造林技术规程要求的
这要看当地村委的态度,我们这里拆迁就是有适当补偿的。不过现在拆迁补偿,都是必须讲究出处的。耕种荒山荒地没有土地承包协议或没有权属证的,如果给予补偿,是不好出账的
关于承包荒山问题:根据中共文件规定:可以通过二种形式承包荒山 一是对于集体所有的宜林荒山荒地,可以直接分配到户,也可以在确权到户的基础上,采取招标、拍卖等形式确定经营主体,或由集体统一组织开发后,再以
荒山承包政府的补贴政策是:个人承包荒山造林育林的享受信用社小额贷款扶持,承包人有权享有经营荒山造林所产生的效益,达到国家工程造林技术规程要求的造乔木林每亩补助200元,造灌木林每亩补助120元。
国家并没有对承包荒山的补偿作出统一的标准规范。具体的荒山承包期间的征地补偿,需要当地政府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进行确定。
承包、租赁、拍卖四荒地的使用权,最长不超过50年。四慌用地主要是包括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用地的使用,1999年12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治理开发农村“四荒”资源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规定,承包、租赁或拍卖“四荒”使用权,农
开荒地村里收回怎么补偿,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个人长期使用。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
宅基地的性质是集体土地,归村集体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按照《继承法》有关遗产内容的第三条中,不属于遗产继承范围,不能继承。宅基地只能在本村团体内流通。依据《土地处理法》,宅基地并不是实在含义上的产业,仅仅一种使用权,拥有权归村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