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房屋买卖属于买卖合同纠纷。按照现行民法典的规定,买卖合同是指由出卖人交付合同标的物,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买受人依约支付价款的合同,房屋买卖合同也是由出卖方向买受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买受方向出卖方支付房屋价款的合同,因此房屋买卖合同理应属于民法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出现纠纷,当买卖双方协商不了时,大家通常会向法院起诉,那么二手房买卖纠纷应该向哪个法院起诉呢,是不是专属管辖呢?下面由我为大家解答。关于不动产有关纠纷的管辖法院问题,我国《民事诉讼法》第34条第1款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
1、属于专属管辖。 2、《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不属于专属管辖。买卖双方可以自行约定管辖法院,发生房屋买卖纠纷时,根据买卖合同约定的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交给房屋所在地法院、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法院管辖。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不适用于专属管辖。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虽与不动产发生牵连,但因诉争法律关系发生的依据是当事人间存在的合同,其性质仍属于债权债务纠纷,并非不动产物权纠纷,不应适用专属管辖,而应适用合同
1、运输合同纠纷并不属于专属管辖的范围,公路运输合同纠纷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侵权纠纷管辖不属于专属管辖的范畴。对于侵权纠纷,应当由侵权行为发生地或者被告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同时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追索货款属于买卖合同纠纷中的一项内容。买卖合同是《民法典》合同编排在第一类的有名合同,代表了最传统最基本的交易形态。在买卖合同纠纷中,广泛存在的是货物质量问题或是货款问题,占比最高的是追索货款。应当注意的是,买卖合同即使签署得再完善,也只能
对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存在以下几种情形: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了有效的仲裁条款,该仲裁条款能够排除人民法院对本案的管辖,应当由约定的仲裁委员会进行管辖; 二、涉案房屋为商品房,合同双方以共同的意思表示约定了有效的协议管辖,则应当由约定的人
遗产不属于合同纠纷,主要理由包括以下几点: 1、因为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明确规定,合同指的是一种协议,是在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签订的,为了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而在现实生活中,遗产纠纷不一定包括协议内容问题; 2、我国《民事案件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