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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并不属于劳动工资。工资的组成部分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等,基本都是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依法支付的工资待遇,而经济补偿金是单位在解约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依法支付给劳动者的补偿,不是劳动工资的组成部分。
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法定情形: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等等。
1、《劳动合同法》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况外,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1)是否换言之,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提出的续签条
经济补偿金并不属于劳动工资。工资的组成部分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等,基本都是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依法支付的工资待遇,而经济补偿金是单位在解约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依法支付给劳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六个月以下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工资。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情形之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你单位的行为属于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行为,你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根据
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
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具体如下: 1、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主动表示不续签原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于主管部门调动或转移工作单位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未造成失业的,用人单位可以不
经济补偿金,指的是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时,给予员工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一般发生在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后,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一次性向员工支付经济上的补助。又可以被称为“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金按照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两者的支付条件不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一般包括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法执行裁员、双方共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以及合同到期是否重新签订的情况。而赔偿金是用人单位一方想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选择继续履行合约,也可以不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