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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楼房时,楼房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否一并转让

转让楼房时,楼房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否一并转让

2021-04-17 113
普法内容
转让楼房时,楼房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应一并转让。根据法律规定,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附属设施时,该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应一并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六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七条 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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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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