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买地合同
买地合同

买地合同

2020-11-12 325
普法内容
农村土地禁止买卖,买卖合同没有法律效力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地下室购买合同
    地下室购买合同

    只要双方当事,人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内容不违法、意思表示真实并自愿签署的,自双方当事人签署之时,合同即成立,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也就是说,合同的效与合同具有多少份、当事人一方是否持有或遗失合同没有关系,以方当事人遗失合同.的,对合同的

    2021-03-15 614
  • 土地承包合同是买卖合同吗
    土地承包合同是买卖合同吗

    土地承包合同不是买卖合同。土地承包合同是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达成的关于土地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协议,二者非同一法律关系。

    2021-01-08 203
  • 什么是房地产买卖合同,房地产买卖合同有哪些内容?
    什么是房地产买卖合同,房地产买卖合同有哪些内容?

    房地产买卖合同是可以自己打印的,但最好是工商局推荐的房地产买卖合同,这样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排除法律规定无效的情形。 房地产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当事人。 2、标的。标的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在房屋买卖合同中,

    2024-07-11 34
专业问答更多>>
  • 地皮买卖合同怎样写,有没有地皮买卖合同范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就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与受让事宜,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2022-08-01 15,340
  • 土地终身买断合同

    农村土地不能终身买断,农民在一定时期内拥有土地的使用权,不是拥有土地的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

    2022-10-14 15,340
  • 买卖合同合同履行地的确定购房合同的履行地

    首先,买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

    2023-09-10 15,340
  • 买卖土地合同买卖双方盖章合同有效吗

    土地是禁止买卖的,但允许依法进行流转。依法流转和买卖表面相似,都可将土地转给他人并获得收益。但根本区别在于法律上所规定的所有权、依法交易等限制问题。不按照法律用语来说,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规定、不侵害集

    2022-10-17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宅基地买卖合同合法有效的吗 01:24
    宅基地买卖合同合法有效的吗

    宅基地买卖合同当然无效。需要确定的是,我国是土地公有制的社会主义国家,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部分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因此,宅基地是本村村民集体所有的,而不能纳入个人所有部分。本村村民享有的,只是对宅基地的使用权,这是村民集体赋予内部成员的

    2,253 15,340
  • 买卖土地合同无效如何解除 01:07
    买卖土地合同无效如何解除

    买卖土地合同无效,不需要解除。合同的无效是指合同因欠缺法定生效要件而受到法律的否定性评价,当事人的合同得不到被赋予合法的法律效果的一种状态。无效的买卖土地合同,自成立时就没有法律效力,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可以主张该合同无效。既然合同根本无效,

    704 15,340
  • 宅基地买卖合同无效如何处理 00:59
    宅基地买卖合同无效如何处理

    宅基地买卖合同由于违反了我国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当被认定为无效的合同,这时候推定双方都对合同的无效事由存在法定的过错,因此当事人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这主要因为,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宅基地属于村民集体所有,村民仅仅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

    1,365 15,340
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咨询律师
185-0044-778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