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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抵押物质押物可以善意取得,但需要符合下列条件: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适用善意取得,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人将动产或者不动产转给受让人,对于符合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以合理的价格转让;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等这些条件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
动产善意取得的成立要件如下: (一)出让人无权处分; (二)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第三人必须是善意的; (三)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四)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1、善意取得能不能对抗抵押担保,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 2、如果抵押担保不需要登记的,第三人善意取得的,可以对抗抵押担保。 3、如果抵押担保办理了登记的,善意取得不能对抗抵押担保。 4、法律依据:《中华
抵押权可以适用善意取得的。抵押权与质权、留置权同属于担保物权,因此,抵押权也同样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规定情形的,受让人取
1、不动产登记簿存在权属登记错误。就抵押权设立而言,登记簿上登记的所有权人并非真正所有权人。 2、无权处分人设立抵押权的行为。这是指行为人(登记名义人)在没有处分权的情况下在他人的不动产上设立抵押权的
不动产抵押权的善意取得应符合以下要件: 1、不动产登记簿存在权属登记错误。就抵押权设立而言,登记簿上登记的所有权人并非真正所有权人。 2、无权处分人设立抵押权的行为。这是指行为人(登记名义人)在没有处
不能。 根据《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五条的规定,股东或者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股东或者发起人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
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是无效的。《担保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未经抵押权人同意并不影
抵押权最终是要把标的物处分以其价金优先受偿,所以,从原则上来说,可转让的财产都可抵押,不可转让的财产则不可抵押。 1、按规定,抵押的财产包括:抵押人所有的房子和其他地上附着物、机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别的财产。 2、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过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