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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证丢了要再结婚的手续是: 1、去当时办理离婚登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证或者出具加盖查档专用章的婚姻状况证明; 2、男女双方去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
①申请:取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藉证明/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离过婚的请带上离婚证或判决书; ②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 ③审查:查看户口本
1、男女双方须有合法的夫妻身份,即双方具有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 2、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3、诉讼离婚中,能确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调解无效的情形。 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
离婚再结婚的手续的办理,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应当出具法院判决离婚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如果是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离婚登记,应当出具离婚书。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有的地方还要体检证明。 所需证件手续如下:
离婚时结婚证丢了:先去民政部门补办结婚证,再登记离婚。《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再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三)当
离婚判决生效后就可以结婚,结婚登记需要提交证件(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提交结婚双方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
双方当事人异地办理结婚需要的手续有: 1、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本人免冠照片等重要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级或县级市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申请; 2、双方当事人到结婚登记处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确认无误后,在申请书上签上名字或者
针对离婚再结婚的当事人,在申请结婚登记时,和初次结婚登记的流程是一样的。男女双方需亲自至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申请结婚登记,在申请时,需要携带的证件有: 1、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本原件; 2、双方当事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3、针对离
现役军人结婚登记,具体流程如下: 1、由军人向单位提交结婚申请表; 2、结婚申请经逐级审批同意后,政治部门向非军人单位发调函审查; 3、非军人单位审查情况返回部队,经部队审查合格后通知军人单位; 4、向军人单位递交申请结婚表; 5、男女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