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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第204条款的具体解释

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第204条款的具体解释

2024-06-22 31
普法内容
第二百零四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那句话你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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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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