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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一般属于个人财产。如果一方父母出资,而房屋产权却登记在另一方名下,一般应认定为向夫妻双方的赠与,认定为共同财产。
子女继承的父母房产不一定属于夫妻共有。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房产,原则上为夫妻共同房产,但是遗嘱中确定房产只归一方的,应属夫妻一方的个人房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
1、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视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不是共同财产。 2、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及其配偶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婚后双方父母出资的,全款买房的,写在一方名下的,按出资比例,按份共有
父母给子女买房子是否属于赠与行为,要看具体情况,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形:1、父母给子女买房,且该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的,属于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付款收据等可以作为赠与证明;2、父母给子女买房,仅供子女居住,该房产登记在父母名下的,则不
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婚前首付由一方支付,产权登记在首付款支付一方名下,就算婚后是由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这项房产也属于首付款支付一方所有,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婚前首付以及婚后房贷都是以自己的财产支付的,房产更加不会属于夫妻
夫妻共同财产没有父母的份。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双方共同共有,与婚外的第三人无关,就算是夫妻双方的父母,也不会对夫妻共同财产享有所有权。因此,作为婚姻关系之外的第三人,双方的父母一般情况下无权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是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