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正当防卫有没有上限防卫过当会如何
正当防卫有没有上限防卫过当会如何

正当防卫有没有上限防卫过当会如何

2024-06-11 35
普法内容
我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正当防卫存在防卫过当吗?
    正当防卫存在防卫过当吗?

    正当防卫不存在防卫过当。防卫过当的前提是正当防卫,只是防卫超过了必要的限度。如果不构成正当防卫,那么也就不存在防卫过当了。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2020-10-24 309
  • 正当防卫的过当正当防卫的过当的概念
    正当防卫的过当正当防卫的过当的概念

    防卫过当是指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但是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给不法侵害人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020-04-14 253
  • 防卫过当与正当防卫的界定什么是防卫过当?
    防卫过当与正当防卫的界定什么是防卫过当?

    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定义是: (一)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二)防卫过当是指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

    2020-01-09 283
专业问答更多>>
  • 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有哪些区别,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

    正当防卫和防卫是时间条件、主观条件、对象条件等一致,但限度条件完全不同。正当防卫不应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防卫行为应在必要的合理限度内进行,否则防卫过度。限度条件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1、非法侵害的强度

    2021-10-22 15,340
  • 正当防卫过当怎样量刑?正当防卫过当应该如何处罚?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

    2023-03-31 15,340
  • 如何区分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正当防卫对不法侵害人所造成的损害没有超过必要的限度,而防卫过当所造成的损害则超过了必要的限度。《刑法》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

    2023-09-03 15,340
  • 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界限,怎么规定

    当事人的防卫行为若没有超过必要限度,即为正当防卫行为;若超过了必要的限度,则可以构成防卫过当。《刑法》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

    2023-09-23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无过当防卫与正当防卫的区别 01:01
    无过当防卫与正当防卫的区别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无过当防卫和正当防卫的区别在于: 1、无过当防卫属于正当防卫,两者其实属于同一范畴。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无过当防卫,是以正当防卫为前提的。判定无过当防卫时,也应当遵循防卫中当事人关于防卫目的、方式方法、起因、时间、限度

    2,900 15,340
  • 正当防卫标准 01:30
    正当防卫标准

    正当防卫,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必须是为了让国家、公共利益、自己或别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而实施的; 2、必须是发生了不法侵害行为。这里的“不法侵害”,是对某种权利或利益的侵害为我国法律所明确禁止; 3、必须是正在发

    9,038 15,340
  • 防卫过当如何处罚 01:07
    防卫过当如何处罚

    防卫过当,即正当防卫行为超越了法律规定的防卫范围,因而要负刑事责任的情况。 按照我国当前的法律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导致重大损害的,要负刑事责任,但应减轻或免除处罚。 如果防卫过当,把别人打伤:经鉴定属于轻伤以上的,就要承当刑事责任

    2,147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团队负责人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3-6177-3042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