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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1日起,浙江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消息:全省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280元、2070元、1840元三档,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22元、20元、18元三档。
劳动法未规定丧假,浙江省法定丧假是一至三天,由《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作出规定。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用人单位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丧假。
根据浙江的薪资标准规定,病假期间的薪资标准需要根据工龄来进行计算,工龄不足十年的,病假期间的薪资标准是在基本薪资的百分之七十,而如果工龄在三十年以上的,病假期间的薪资标准则按照百分之95发放。 【温馨提示】当前回复为大多数情况的参考答案,若
关于浙江省病假工资规定2017,具体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职工患病或非
病假工资的基数按照以下三个原则确定: (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
省劳动厅(浙劳险[1995]231号)第二条,关于病假工资的计发问题是这样规定的: 1、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按其连续工龄的长短发给病假工资。其标准为:连续工龄不满十年的,为本人工
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病假期间,是指职工因为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需要治疗而无法工作的时间。总的来说,病假工资由职工本人工资和工龄决定,但是,不管怎么计算,病假工资都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病假工资基数,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
员工请病假工资的计算如下: 1、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2、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 3、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 4、连续工龄满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
请病假一天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计算,病假工资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集体合同约定计算。相关法律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国家规定门诊病假最多开几天根据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