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农用地上填石方属不属于地上附作物
农用地上填石方属不属于地上附作物

农用地上填石方属不属于地上附作物

2021-03-05 48
普法内容
农用地上填石方属于地上附作物,地上附着物是指在土地上建造的一切建筑物、构筑物及地上定着物的总称。国家征收农民集体土地时,应给予被征收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等的拆迁和恢复费以及被征收土地上林木的补偿或者砍伐费。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土地权属地上附着物
    土地权属地上附着物

    1、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2、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2020-02-08 882
  • 在他人土地上盖附属物,占地后附属物费用归谁
    在他人土地上盖附属物,占地后附属物费用归谁

    有协议约定参照协议约定处理,没有土地所有者有权收取附属物费用。

    2024-05-08 23
  • 地上附属物和地上附着物的区别是什么
    地上附属物和地上附着物的区别是什么

    地上附属物是指在土地转让开发中,所属地块的地上和地下附带的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物质。地上附着物,是指在土地上建造的一切建筑物(如平房,楼房及附属房屋等)。地上附着物股票虽然是动产,但公司可能是无法移动或移动受到限制的。

    2021-01-01 4,089
专业问答更多>>
  • 属于土地抵押的地上附着物不抵押可以吗

    土地进行抵押后地上附着物不可以抵押。因为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而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也一并抵押。二者必须一并抵押。

    2023-09-20 15,340
  • 土地XX地上附属物怎么处理

    【法律意见】在现行法律制度下,遵循这样的一个原则,“地随房走,房随地走,房地一体”查封了土地,土地上的房屋是一起查封了的。

    2022-10-31 15,340
  • 农村土地被征用对于地上附着物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法律上如何规定

    农村土地被征用的,对于地上附着物的补偿,由地上附着物所有人享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的数额和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

    2022-03-03 15,340
  • 属不属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

    农村建设用地即乡(镇)村建设用地,是指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个人投资或集资,进行各项非农业建设所使用的土地。主要包括:乡(镇)村公益事业用地和公共设施用地,以及农村居民住宅用地。

    2022-10-26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小区内公共用地属于谁? 00:50
    小区内公共用地属于谁?

    小区内的公共用地,一般情况下,应当属于业主共有。 法律明确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因此,一般情况下,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建

    6,406 15,340
  • 土地使用权属于什么资产 00:58
    土地使用权属于什么资产

    土地使用权属于无形资产。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不可辨认无形资产是指商誉。土地使用权明显是作为“一种权利”,而被列示为无形资产的。企业购入或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尚未开发或建造

    7,315 15,340
  • 网上发布虚假信息属于什么罪 01:00
    网上发布虚假信息属于什么罪

    网上发布虚假信息属于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4、在公

    4,566 15,340
房产纠纷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团队负责人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3-6177-3042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