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债权人转移债权需要具备哪些要求
债权人转移债权需要具备哪些要求

债权人转移债权需要具备哪些要求

2021-02-12 191
普法内容
债权人转移债权需要具备以下要求: 1、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且债权转让不改变债权的内容; 2、被让与的债权须具有可让与性; 3、让与人与受让人须就债权的转让达成协议,并且不得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 4、债权的让与须通知债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侵犯债权应同时具备哪些要求
    侵犯债权应同时具备哪些要求

    侵犯债权应同时具备以下要求: 1、第三人侵犯合法债权; 2、第三人实施的侵权行为违法,导致合同债务无法履行; 3、第三人侵权造成债权损害,侵权与债权损害有因果关系; 4、债权人不能按照合同责任获得救济; 5、第三人主观上有侵犯债权的意图。

    2022-04-14 305
  • 破产债权人应具备的要求
    破产债权人应具备的要求

    破产债权人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必须在破产宣告前享有债权。如果是基于破产宣告后的原因对破产财团享有债权,则为财团债权人。 (二)必须享有财产请求权,即必须享有金钱债权或可以金钱估算的债权。 (三)必须享有对人的请求权,即没有物的担保,

    2024-06-07 9
  • 2023公司债权转股权要具备哪些条件
    2023公司债权转股权要具备哪些条件

    债权转股权,是指债权人以其依法享有的对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行为。根据《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七条的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其依法享有的对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的

    2024-06-07 7
专业问答更多>>
  • 转移债权债务要交哪些税

    1、债权转让: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2、债务转让: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2023-11-30 15,340
  • 破产债权人具备的要求

    破产债权人具备的条件:(一)必须在破产宣告前享有债权。如果是基于破产宣告后的原因对破产财团享有债权,则为财团债权人。(二)必须享有财产请求权,即必须享有金钱债权或可以金钱估算的债权。(三)必须享有对人

    2022-08-29 15,340
  • 债权转移需要通知债务人吗,有哪些规定

    债权转移需要通知债务人。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

    2023-11-10 15,340
  • 债权人转移债,需要哪些条,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债权人转移债权需要的条件为该债权是合法有效的,且应当通知债务人,该债权不能是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以及根据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

    2023-10-22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债权转让应具备那些条件 01:10
    债权转让应具备那些条件

    所谓债权转让,是指在不改变债的关系之内容,债权人通过让与合同,将其债权转移给第三人的一种行为。其中原债权人称作让与人,接受债权的人称为受让人。债权转让的前提条件包括:明确的债权债务关系;权利转让是否是债权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以及是否符合法律规

    1,224 15,340
  • 什么是债权债务概括转移 01:15
    什么是债权债务概括转移

    债权债务概括转移,是指债的关系的一方当事人经过另一方当事人的同意,将其债权与债务一并转移给第三人,由第三人概括地承受这些债权和债务的债的转移形态。可以进行债权债务概括转移的债务,只能是双务之债,即只能是双方都负有债务、享有债权之债。其转移方

    1,601 15,340
  • 债权转让需不需征得债务人同意 01:42
    债权转让需不需征得债务人同意

    债权转让与债务承担不同,债权转让是不需要征得债务人同意的,而债务承担就必须得到债权人的同意。这主要是由于,债权转让涉及的是权利转让问题,无论权利流转到哪一方手上,债务人都是特定相对的,权利的转让不会影响债权的实现,权利转让也不会影响债务人的

    1,938 15,340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