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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199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所以,
现实生活中很多人为了逃债或者说逃避离婚,无缘无故闹失踪,导致另一方找不到他,但是这种情况下又想提起离婚,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办呢 其实有两种办法。第一可以直接起诉离婚公告送达传票,这类情形一般需要起诉两次时间可能会比较长。 第二种办法是可以先宣
根据199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1、丈夫失踪妻子想与其离婚的,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离婚。 2、根据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妻子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3、对于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法院管辖问题。根据《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配偶失踪了是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配偶下落不明满二年,另一方可以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宣告其失踪,然后向
一方失踪时,另一方可诉讼离婚,对于不知道在何地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提起诉讼一方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是一样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失踪的人时间没有达到两年,其配偶可以先申请宣告失踪,等到人民法院宣告失踪之后,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失踪,另一方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式办理离婚:1、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公告期间为60日,被告不在规定时间出庭
家庭暴力要离婚可以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决。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双方可以协商一致后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如果一方不同意,要求离婚的一方可以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律规定如果一方有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行为的,经调解无效后,应当在准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