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2021-03-10 123
普法内容
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等,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法律规定监护人资格的撤销的申请人是谁?
    法律规定监护人资格的撤销的申请人是谁?

    法律规定监护人资格的撤销的申请人是父母还有就是未成年人的一些其他的监护生,比如说有一些关系密切的,其他的亲属和祖父母,外祖父母都是可以提出申请的,未成年人父母所在的单位都是可申请的。 【温馨提示】遇到法律问题,建议尽快找专业律师咨询,作为您

    2024-05-18 11
  • 撤销监护人资格申请的主体是谁
    撤销监护人资格申请的主体是谁

    撤销监护人资格申请主体: 1、未成年人的其他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 2、未成年人住所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 3、民政部门及其设立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 4、共青团、妇联、关工委

    2021-03-25 297
  • 指定监护错误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案由是怎样的
    指定监护错误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案由是怎样的

    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是第三级案由,属于监护权特别程序案件。 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是指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员或者有关单位可以申请撤销监护人的监护资格。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021-04-10 101
专业问答更多>>
  • 如果监护人可以申请撤销监护资格是什么意思

    监护资格能撤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撤销其监护人资格: 1.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2.将未成年人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致未成年人

    2023-08-28 15,340
  • 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人可否继续申请监护人

    根据法律规定,具有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主体是利害关系人和相关组织。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2022-06-07 15,340
  • 父母撤销监护人监护人资格后反悔,撤销监护人的资格,还有什么后果

    根据叙述的,应该涉嫌家庭暴力。根据家庭暴力法的规定,对于家庭暴力的处置有以下规定,其中第二十一条对于撤销监护人的程序予以明确规定:第十三条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

    2022-03-04 15,340
  • 监护人资格被撤销能重新申请吗

    父母和子女监护资格能恢复,其他监护人的监护资格撤销后是不能恢复的。被监护人的父母或者子女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除对被监护人实施故意犯罪的外,确有悔改表现的,经其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在尊重被监护人真

    2023-04-29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哪些人有监护资格 01:17
    哪些人有监护资格

    说起监护资格,肯定离不开监护人,监护人是与被监护人有亲密联系的人,不是谁都有监护资格的。 先说未成年人,在一般情况下,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如果父母已经死亡或者均无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1是祖父母、外祖父母;2

    1,452 15,340
  • 董事监事资格的限制是什么 01:13
    董事监事资格的限制是什么

    根据《公司法》规定,董事监事资格的限制条件有: 1、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被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为贪污、贿赂、侵占、挪用他人财产、或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导致被判处刑罚的,执行期满没有超过五年的,或因为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没有超过五年

    1,570 15,340
  • 监护人的职责有什么 01:26
    监护人的职责有什么

    作为监护人,其职责包含人身监护和财产监护两个方面。 1、人身监护:未成年人的人身监护,主要是以教育、培养、保护为目的;对被宣告为无行为能力人的监护来说,一般是以保障其本人及社会的安全,并促使其恢复健康为目的。 2、财产监护:未成年人的财产监

    2,886 15,340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9-1026-0523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