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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是分配给农村公民建设住宅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因此依照法律规定,宅基地应当充分利用,充分利用宅基地使用权是我国长期以来形成的一项法律制度。因此如果宅基地空闲的,可以由村集体报经有关部门批准收回后重新分配给其
有以下几种情况村委会可以收回宅基地:1.村民批到宅基地后长时间不使用建设的。 2.村民在申请宅基地时隐瞒真实情况,用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宅基地,经查明情况后村委会可以收回宅基地。3,用宅基地非法进行营利活动,而不是正常居住的。
(一)自批准宅基地之日起满二年未动工兴建的(特殊情况除外)。 (二)报批宅基地时向村集体承诺建新拆旧而又不自行拆除旧房的原宅基地的。 (三)经批准实施旧村改造或下山移民的村,已迁入新居(村)居住的原宅基地的。 (四)骗取批准或非法转让宅基地
违法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必须依法依规处理后方可登记。对于违法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应当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村镇规划以及有关用地政策的,依法补办用地批准手续后,进行登记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村集体依法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一)一户超过一处以上的宅基地; (二)经批准新划宅基地后原有的宅基地; (三)户口已迁出本村且已不居住的宅基地; (四)集体供养的五保户腾出的宅基地
对于您的疑问村民迁出后宅基地如何处理的解答是这样的: 1、原则上来说,当事人户口迁出本集体后,在本村的宅基地(未建)的,是应由原集体收回的; 2、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咨询户口原籍地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注销其土地使用权证或有关批准文件,由村集体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一)自批准宅基地之日起满二年未动工兴建的(特殊情况除外)。 (二)报批宅基地时向村集体承诺建新
农村户口迁出后,宅基地的处理分三种情况:第一种是全家没有全部搬出村庄,这种情况下乡村的宅基地是可以继续使用的。因为国家实行一户一宅的制度,即以户为单位。比如,孩子搬到城市,父母的户口还在村里,这样的父母仍然是村集体的一员,这时父母仍然有宅基
子女是可以继承父母留下的宅基地的。宅基地的继承主要有以下四个步骤: 1、要对房屋进行评估,一般由专门的评估公司对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 2、要办理继承的公证。在办理公证的时候需要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书,还有遗嘱,关系证明等材料; 3、办理房
宅基地买卖合同由于违反了我国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当被认定为无效的合同,这时候推定双方都对合同的无效事由存在法定的过错,因此当事人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这主要因为,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宅基地属于村民集体所有,村民仅仅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