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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诉讼欠条时效抗辩权的构成要件有什么

放弃诉讼欠条时效抗辩权的构成要件有什么

2022-03-16 139
普法内容
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应当具备以下要求: 1、放弃权利的主体应当具备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的意思应当向权利人作出,但不得经权利人同意,以义务人实际履行义务为生效要求; 3、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应当由权利人知道,并应当知道其享有权利; 4、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应当以义务人同意履行诉讼时效期间的义务为要件:义务人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以承认不能表明其原意履行诉讼时效期间完成的债务; 5、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可以明示或默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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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律所主任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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