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放弃诉讼欠条时效抗辩权的构成要件有什么
放弃诉讼欠条时效抗辩权的构成要件有什么

放弃诉讼欠条时效抗辩权的构成要件有什么

2022-03-16 146
普法内容
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应当具备以下要求: 1、放弃权利的主体应当具备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的意思应当向权利人作出,但不得经权利人同意,以义务人实际履行义务为生效要求; 3、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应当由权利人知道,并应当知道其享有权利; 4、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应当以义务人同意履行诉讼时效期间的义务为要件:义务人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以承认不能表明其原意履行诉讼时效期间完成的债务; 5、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可以明示或默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认定应具备什么要求
    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认定应具备什么要求

    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认定应具备以下要求: 1、放弃权利的主体应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的意思应当向权利人作出,但不得经权利人同意,义务人实际履行义务为生效要求; 3、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的要求是权利人知道,应当知道其享有

    2022-04-16 544
  • 抗辩权约定放弃有效吗
    抗辩权约定放弃有效吗

    在签订合同之前,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是允许抗辩权约定放弃的。 抗辩权广义上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而狭义上则是指专门对抗请求权的权利,亦即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的权

    2021-01-29 179
  • 先诉抗辩权中可否放弃先诉抗辩权
    先诉抗辩权中可否放弃先诉抗辩权

    先诉抗辩权可以放弃,先诉抗辩权是保证人可以行使的的一项民事权利,它是可以为保证人自行决定行使或者抛弃的,还可以选择预先抛弃或事后抛弃,所以可以肯定的说先诉抗辩权是可以放弃的。

    2021-01-01 173
专业问答更多>>
  • 诉讼时效的强制抗辩有什么条件

    1、不属于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 2、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3、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

    2022-07-20 15,340
  • 主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保证人能否行使主债务人诉讼时效抗

    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保证人享有主债务人的诉讼时效抗辩权。保证人未主张前述诉讼时效抗辩权,承担保证责任后向主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主债务人同意给付的情形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2022-10-21 15,340
  • 抛弃先诉抗辩权再诉讼的成立效力?

    先诉抗辩权是一般保证人所专属的抗辩权,基于一般保证合同的相对独立性而产生,由一般保证人直接取得和专门享有的对抗债权人之请求权的一种抗辩权。保证人放弃先诉抗辩权可能会导致债权人会直接对保证人提出债务偿还

    2022-11-04 15,340
  • 放弃继承权的抗辩状有没有时效性

    放弃继承权是有时效性的,继承人应在遗产处理前作出表明放弃继承,若在遗产处理前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所谓遗产处理前指的是被继承人死亡后到遗产分割前的这段时间。 若在遗产分割开始后继承人反悔或表明要

    2023-09-19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构成遗弃罪的条件 01:24
    构成遗弃罪的条件

    遗弃罪是指,对于老人、孩子或者因患病等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行为人负有扶养义务但是拒绝扶养,且情节恶劣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遗弃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但是对象仅限于老人和孩子以及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遗弃的行为往往会对被害人的身

    2,857 15,340
  • 什么条件下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01:35
    什么条件下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通常指的是在双务合同中,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在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难以给付的情况时,在对方当事人没有履行或没有为合同履行提供担保之前,有暂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 根据《合同法》关于不安抗辩权的规定,对于应该先履行债务的

    1,651 15,340
  •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效力是怎样的 00:49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效力是怎样的

    同时履行抗辩权规定于我国《合同法》第六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其又被称为履行合同中的抗辩权或不履行抗辩权,指在双务合同中,未规定何方先履行的,一方在他方未履行对待给

    583 15,340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律所主任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咨询律师
400-110-201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