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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是指通过持有某一公司一定数量的股份,而对该公司进行控制。通常某一机构持有股权达到50以上就足以控制该公司的经营活动。控股实际上也分为两种类型,这是根据对另一公司占有的股权比例来进行划分的。 (1)绝对控股是指股东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在有限责任公司中,控股股东是指出资额占公司总资本在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出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中,控股股东是指持有的股份占该公司股份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或者是指出资额或控股比例虽未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但有对公司事务决议
控股是指通过持有某一公司一定数量的股份,而对该公司进行控制。通常某一机构持有股权达到50以上就足以控制该公司的经营活动。控股实际上也分为两种类型,这是根据对另一公司占有的股权比例来进行划分的。 (1)
自然人股东是相对法人股东而言的,是具有公民身份的个人投资者,在他进行的投资以后通过公司所在地的工商局注册,进行公司股权登记,就成为自然人股东。自然人是基于自然出生而依法在民事上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个人
控股公司是指通过持有一定数量的股份来控制公司的公司。控股公司按控股方式分为纯控股公司和混合控股公司。纯控股公司不直接从事生产经营,只持有其他公司的股份进行资本运营。混合控股公司不仅通过控股经营资本,还
实际控制人不一定是股东。实际控制人是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控制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实际控制人可能是公司的股东,也可能是公司股东的股东。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四条规定,有下
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的处置方式。在一般的股权代持关系中,实际出资人隐于幕后,名义股东则接受隐名股东委托,代为行使股东权利。 事实上,在我国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当股东会会议作出有关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因此,严格意义上的绝对控股是指其中一名股东持有公司67%以
股权出质无效,指的是股权质押行为没有发生法律效力。如果存在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那么股权出质就是无效的:1、主合同无效。股权出质通过质押合同进行约定,而质押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目的是为主合同债务提供担保。如果主合同无效,主合同的债务自然不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