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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户口本还有效的,但通常情况下旧户口本应交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销毁。 《办理遗失补领居民户口簿须知》 一、办理条件 本市居民因种种原因遗失居民户口簿需要办理补领的。 二、所需证明材料 提供户主的居民身份证及提出补领书面申请(如户主因特殊原因无法
不需要。补办户口本需提供户主的居民身份证及提出补领书面申请,由户主本人(或委托人)持所需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公安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提出补领申请;经批准后,由公安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通知申请人领取补发的居民户
新的居民户口簿补发后,原居民户口簿自然作废;遗失的居民户口簿重新找到的,应当上缴公安派出所。新旧户口本的混用,万一户籍信息不对称,给自己反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1.新的居民户口簿补发后,原居民户口簿自然作废。 2.遗失的居民户口簿重新找到的,应当上缴公安派出所。新旧户口本的混用,万一户籍信息不对称,给自己反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补办过的户口本,之前的老户口本不能用。会被注销掉的。《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
新办的户口本,如果你没有变更过户籍信息,那旧的户口本上的信息就依然准确,如果找到了还是可以用的。
补办户口本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1、携带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填写《丢失居民户口薄报登记表》和《丢失补领居民户口薄登记表》;2,户主因为其他原因不能前往派出所申请办理的,应当出具书面委托申请,并签名捺印,被委托人应是本户的成年人员,若本户
户口本丢了,根据《办理遗失补领居民户口簿须知》的规定,户主本人应及时向派出所报告,并填写补领的书面申请,本户的所有成年成员都须在申请上签名。 户主因为其他原因不能前往派出所申请办理的,应当出具书面委托申请,并签名捺印,被委托人应是本户的成年
户口本掉了不是户主可以补办。户口本掉了,可以由户主的委托人办理。居民的《居民户口簿》丢失、被盗后,户主本人应及时向派出所报告,并提出补发的书面申请,本户的所有成年成员都须在申请上签名。户主因为其他原因不能前往派出所申请办理的,应当出具书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