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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期限,一般由征收补偿方案确定。 在规定期限内协商不成的,由征收部门征按照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房屋拆迁补偿决定
房屋征收是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的一种行政行为,是指政府依照法律程序剥夺房屋及其他不动产所有权人的所有权及其使用权,同时丧失土地使用权并给予市场交易价格补偿的行政购买行为。 房屋拆迁,是指因国家建设、城
有期限规定,为防止拆迁人滥用拆迁许可证赋予的权利,无固定期限,导致被拆迁人原地回迁的房屋无法动工,更不用说竣工了,拆迁管理部门在颁发拆迁许可证时必须填写拆迁期限,确保拆迁按时完成,保障被拆迁人正常生活、经营、学习。规定拆迁期限对拆迁人也是一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
国务院《城市管理条例》虽然对城市房屋期限(以下称拆迁期限)作出了规定,要求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期限内,实施房屋拆迁。需要延长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15日前,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
虽然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了城市房屋拆迁期限(以下简称拆迁期限),但要求拆迁人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期限内实施房屋拆迁。需要延长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15日前向房屋拆迁管理部
房屋征收部门可依照法定程序报请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6条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
房屋征收后三年未拆的处理如下: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房屋征收是有时限的,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
企业拆迁中,被征收的房屋的价值,主要是依据房屋所拆迁的面积价值、被拆迁人的临时安置费用、土地上附着物青苗费用、房屋拆迁停产停业损失来计算的。具体补偿标准为: 1、房屋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估价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来确定,它不得低于房
房屋拆迁面积以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国土部门房屋测绘数据为基础计算,或以房屋所有权证书载明的建筑面积、被拆迁地区房屋市场评估价值为基础计算。具体情况如下: 1、对于已经登记的房屋,其性质、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屋权属证书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