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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区分是否是他人发表的作品。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播放他人未发表的作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办理手续: 1、申请报告; 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 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领表; 4、主要人员材料等; 5、注册资金或验资证明; 6、办公场地证明; 7、企事业单位执照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是根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国家对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或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实行许可制度而办理的一项许可
广播电台、电视台是否可以使用他人的作品制作广播、电视节,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分析,如果未发表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如果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
(一)、电视台的行为可以不经她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42条“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的规定,她的作品已发表,所以电视台的播放行为可
不可以。《国家广电总局关于禁止播出电脑网络游戏类节目的通知》明确规定,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一律不得开设电脑网络游戏类栏目,不得播出电脑网络游戏节目。同时,要在相应的节目中宣传电脑网络游戏可能给未成年人
广播电台、电视台使用他人作品如果未发表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如果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
电子发票不可以作废重开。由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具有可复制性,无法回收的特点,因此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一旦开具暂不能作废。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后,如发生开票有误、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等,应开具红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无需退回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电话录音在法律上可作为证据。但在合法、有效的认定上具有一定的限制: 1、提供电话录音等证据时,应当尽量用当时录音所使用的载体,例如手机等,录音证据如果对方有异议时,法院或者鉴定机构会要求出示原始录音材料,否则录音作为证据的证明力将有问题。另
楼道放电动车能报警。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确需停放和充电的,应当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要求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并严厉查处违规停放充电,对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