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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按规定参加由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或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实施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并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在自证书核发之日起的12个月内,通过“上海人社” APP,或前往各区就业促进中心,申请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申请条件 相城区域内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职工。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的 取得初级、中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2个月内的 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时,应均为“企业职工”
本市行政区域内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职工。申请条件为:在苏州大市范围内参加失业保险,且参保缴费单位必须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民办社会组织等参保人员都不符合条件);累计缴纳失业保险缴费12个月及以上(含视同缴费时间);取得初级、中级、高级职业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职工,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1)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2)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联网查询、与失业保险
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第十七条 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方式。根据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定期发布重点产业职业培训需求、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等级评定指导目录,对指导目录内的职业培训和技能
张家港市属于独立的社保统筹区,可拨打12333热线转5号键张家港话务组具体咨询。
领取失业补助金的流程,一般有以下的三个步骤,具体如下: 1、申请人需要前往社保局按照规定进行失业报备,通常情况下是由公司派员前往失业保险缴纳机构办理; 2、在劳动人员离职时交接相应的失业补助金审核意见; 3、办理好失业登记后,并且在社保局审
离职后符合领取条件的,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应当持用人单位为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查后,发现失业人员符合领取条件的,应当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和失业补助金不可以同时领取。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不核减失业保险参保缴费年限,也不能享受其它失业保险待遇。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的失业人员,因缴费不满1年,或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