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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定终结恢复执行规定是裁定终结之后是不能够恢复执行的,而是重新申请执行。因为实际上如果是符合法律或者是司法解释当中所规定的终结执行情形是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来结案的,此案件就应当了结了之后发现有执行条件的可以重新申请。
按照法律规定,终结执行是当时的案件不执行了。现在发现执行有条件,是可以申请执行。注意:不是要求恢复执行,而重新申请执行!追问:请问,有没有法条依据?回答:不是法律规定的问题,终结执行是指当时不执行,法院计算为结案。是相对于中止执行的。中止执
执行终结后可以再恢复执行的情形: 1、申请执行人撤销申请,当事人申请恢复强制执行程序的前提条件有两点: (1)之前的强制执行程序被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 (2)当事人要向法院提供可供执行的线索,且需经法院核实。 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
执行终结后,执行已经结束了,不能恢复执行,只有中止执行后才能恢复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
可以。 终结执行的案件,申请人依法再次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立“执恢字”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诉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二十条相
(一)中止执行《仲裁法》规定: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消仲裁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般来讲,胜诉方会申请执行,而败诉方会申请撤消。《民事诉讼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
要看什么情况下终结执行,撤销执行的,债权未得到实现,可重新立案申请执行,债权凭证终结执行的,根据执行线索,可随时恢复执行,但是得写恢复执行的申请,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执行的,不能在申请执行。
执行和解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民事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然后让被执行人按照执行和解的内容履行义务,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去人民法院提
判决执行期限的规定如下: 1、法院判决书是具有永久的法律效力的,除非被依法撤销; 2、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
对执行异议复议终审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需要从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