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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将婚前房屋赠与另一方想要回来的根据是,不办理产权登记的,赠与人可以回来;产权登记已经办理的,除非婚前赠与财产附有相应的条件或期限,或者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否则不能返还。但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
首先需要明确指出,尚未取得房产证的安置房无法直接进行赠与手续的办理,亦不可采纳其他方式如携带相关证明文件来替代房产证。其次,公证部门对于此类未持有房产证的房源是不予办理赠与公证手续的,从而无法完成向房管局申请房屋赠与过户手续的过程。当我们期
赠与物品到别人手里后,如果受赠一方存在下列情况,则仍然是可以将赠与财产要回的,如果不存在的,则不可要回: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注意如果赠与人
如果是象彩礼一样性质的,那就能要回来。因为当时是为了以后结婚一起生活,有这个目的,所以才给的钱。而后来要离婚了,这些钱就应该返还了
根据你提供的信息解析如下: 1、所谓赠与协议就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协议,一般为双方在赠与协议上签字完成之时及成立。 2、你父母在离婚之前把所有的财产都给你,应当有书面
公证的房屋赠与合同一般不能收回。赠与人可以在转让赠与财产权利前撤销赠与,但经公证的赠与合同除外。房屋赠与合同经公证,有法律规定的,可以撤销赠与。
1、一方婚前的赠与,如果不是彩礼并且已经交付或者登记,那离婚时就不可以要回。 2、如果赠送的财物是彩礼,并且有法定返还彩礼的情节,则可以要回彩礼。 3、法定的返还彩礼的情形是: (1)双方结婚后没有实
东西赠与给别人之后,就属于已经交付,一般来说是不可以要回来的,但是有另外的情形。如果双方在订立赠与合同时,同时约定附有义务的,这时候受赠人不履行约定义务的,赠与人就可以撤销赠与,享有拒绝履行的权益,哪怕标的物已经交付。作为合同法明文规定的有
房产的赠与,需要履行两个过程。第一个过程就是双方当事人签订赠与合同,第二个过程就是双方当事人正式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因此,如果双方只是处在第一个过程之中,这时候根据合同法规定,赠与人可以在正式办理转移登记之前撤销赠与。这是法律赋予赠与人的任意
如果破产债务人的赠与,发生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之前一年以内,则破产债务人的赠与可以追回。因为,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如果破产债务人在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一年内,无偿将财产转让他人的,破产管理人有权撤销该转让行为。赠与,属于无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