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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流通转税额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税,纳税环节确定在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环节上,从商品生产到消费流转过程中只要发生增值税、消费税的当中一种税的纳税行为,就要
城市维护建设税属于税金及附加。 因相关业务的发生需要按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企业,应当通过“税金及附加”科目以及“应交税费”科目核算。企业在确认城市维护建设税时,应当借记“税金及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
城市维护建设税由于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为计税依据,并随同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征收购,因此减免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也就意味着减免城市维护建设税,所以城市维护建设税一般不能单独减
城市维护建设税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教育附加费r如上这些税种都是归地税r计缴的基础是增值税,归国税r你是餐饮店,如果已经税务登记会给你核税种,按月申报缴纳r注意月收入不超3万季度不超九万r这些税是免的
1、如题所述,按照现行税收相关规定,城建税及相应教育附加费的计税依据,是实际上缴的流转税(增值税及消费税);2、以上仅供参考,请予核实。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属于附加税,计税基础是有要交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如下: 1、2019年4月1日至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2、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
教师的行为违背教育法律的有: 1、侵犯学生受教育机会平等的权利; 2、侵害学生参加考试的权利; 3、侵犯学生上课学习的权利; 4、侵害学生受教育的选择权; 5、侵犯学生在升学、复学方面的同等权利。 作为一名教师,应当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
受教育者享有以下平等权利: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