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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抢劫机动车的案件,由哪地的公安机关来立案侦查

对于抢劫机动车的案件,由哪地的公安机关来立案侦查

2020-08-23 45
普法内容
抢劫机动车案件,由案件发生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赃车流入地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跨地区系列抢劫机动车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必要时,可由主要犯罪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或者由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立案侦查。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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