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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要件如下: 1.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个人或单位均可构
房屋租赁合同有下列诈骗手段: 1.采用欺骗手段截留客户资金,将其非法占有或用于投资、转贷等风险项目。 2.中介公司指使公司员工及他人假扮购房人,与卖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支付少量定金或部分房款后,将房屋过户至虚假购房人名下,最后将骗取的房屋
第一种是冒充公检法诈骗。诈骗分子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拨打受害人电话,以受害人身份信息被盗。第二种是医保、社保诈骗。诈骗分子冒充社保、医保中心工作人员,谎称受害人社保卡、医保卡资金。第三种是二维码诈骗。诈骗分子以打折、团购为诱饵,要求受害人扫描
常见的犯罪手段:1、合同诈骗罪以假乱真饰耳目。犯罪分子以虚假证明材料虚构不存在的单位,或者伪造身份证明他人名义,在签订合同骗取钱财后就溜之大吉。二、招摇撞骗唱空城。犯罪分子虚构购销产品、承包工程、投资
房屋租赁合同有下列诈骗手段: 1.采用欺骗手段截留客户资金,将其非法占有或用于投资、转贷等风险项目。 2.中介公司指使公司员工及他人假扮购房人,与卖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支付少量定金或部分房款后,将房
一、隐瞒履约能力的诈骗认定。在合同诈骗案件中多数行为人都以作为方式实施犯罪,但少数案件也有不作为的情况。 二、具有因果关系的诈骗认定。合同诈骗罪的因果关系常表现出一定的特殊性,即:欺骗手段——错误认识
从本质上讲,合同诈骗罪属诈骗犯罪的范畴,在客观构成上完全适用诈骗犯罪的构成模式。即: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行为人或第三人获得财产→被害人的财产损失。 ③本罪客观方
我国的法律并没有对诈骗案件赃款退还的时间,作出明确的规定。一般情况下,由犯罪嫌疑人主动退赔。如果不退赔赃款,公安机关查证确实属于被害人的,由公安机关退赔。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公私财物
诈骗,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捏造事实或掩盖事实真相的方式,骗取款额较大的他人财物的行为。认定诈骗罪的特征有: 1、诈骗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他人财物所有权,该罪的侵犯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者个人的财物,不含行为人骗取其他非法的利益; 2
诈骗罪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欺骗行为,骗取对方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而合同诈骗罪则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或履行合同过程中,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首先,这两个罪名之间是一般与特别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