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专业律师法律分析: 在编教师和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双方之间的关系是劳动关系。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
双方是是人事(聘用)关系,不是劳动关系,也就不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所以,在编教师年度考核合格,聘用合同期满的,学校可以单方面不续聘,也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聘用合同期满后,学校没续签聘用
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律法规(相关限定对于劳动者保护有很大倾斜,设置有经济赔偿、社会保险、解除劳动关系限制等强制性限定),适用爱人通常为单位及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该意义上的劳
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赔偿的项目不一样。 劳务关系可以得到的赔偿项目有:医药费、护理费、住院及休息期间的工资、营养费、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 劳动关系可以得到的有: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
职工把劳动关系拿到劳动局和劳动关系在本单位退休工资不一定一样。退休工资主要与缴费年限(工龄)、缴费金额有关。一般劳动关系还在单位没有解除的(尤其是5、60年代出生的在国有企业有劳动关系的人),单位一般
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是不一样的。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基本依据。广义上的劳动合同包括聘用合同。本文仅从狭义上区分劳动合同与聘用合同,我认为劳动合同与聘用合同至少存在如下区别。《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六条事业单
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有以下五种: 1、主体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确定的,即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而劳务关系的主体是不确定的; 2、关系不同,劳动关系两个主体之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劳务关系两个主体之间只存在
我国劳动法并没有严格规定,劳动关系以及劳务关系的性质。但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存在较大区别。二者最主要的区别就在于,劳动关系受到劳动法律制度的周全保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劳务关系就要受到一般民事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