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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外领取的结婚证。在国内不能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双方到当初领取结婚证的地区或国家,申请办理离婚手续。或双方当事人该地区或国家驻我国的使领馆,申请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关于办理离婚时,子女抚养的事项: 1.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2.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
既然登记结婚手续都是在国外办理的,怎么在国内办离婚手续呢国内怎么调取你们相关资料
离婚案件中的一方或双方,可以在不回国的情况下,委托律师代为办理离婚案件。但当事人必须向法院出具委托书和意见书,委托书和意见书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我驻外使领馆认证,亦可由我驻外使领馆直接公证)。意见书
中国公民在国外办理离婚手续,可以由当事人双方本人持有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各自证件单独照片几张,以及两位达成的离婚协议,到所在国家中国领事馆,申请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规定:
(一)在协议离婚的情形下,在中国,中方须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然后去登记部门办理就行了 (二)
一方在国外一方在国内离婚的,流程如下: 1、双方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协议离婚。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不能达成一致意见,都同意离婚的,国外一方,委托国内的亲属、朋友或律师作为
由外国法院判决离婚,但双方财产在国内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再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来执行。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要申请承认外国法院判决的,申请人应提出书面申请,同时附上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书正本,以及经证明无误的中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办理离婚手续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如果存在法定应当准予离婚的情形,且经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准予双方离婚。要求离婚的一方在起诉离婚时,如果夫妻双方就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