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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并出具以下资料: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签字声明。 (三)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四)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
涉外婚姻登记需要的材料如下: 1、身份证、户口本或者本人护照或其他国籍证件; 2、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4、再婚须另持
1、中国公民须具备以下材料: 本人的户籍证明,包括护照和身份证明; 本人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单位,可人才交流中心任务(县级以上)等出具 的本人婚姻状况证明及与何人结婚的介绍信; 本人和未婚
涉外婚姻登记需交的材料 一、涉外婚姻登记事项: 结婚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
涉外婚姻结婚登记应该携带的材料: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
要了解涉外婚姻登记程序,还要先看看涉外婚姻登记的机关以及当事人需要提交的资料。 我国涉外婚姻登记机关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涉外婚姻登记机关。一般是地级以上的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 1、中国
涉外婚姻办理结婚登记的流程是以下三点,分别是: 1、申请。凡证件齐全,符合《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规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可持证件到涉外婚姻管理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常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
结婚登记需要下列资料: 1、双方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过期或丢失需要重新补办; 2、双方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需要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等; 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4、3
在国外登记结婚,会因为登记的方式和机关不同,受到我国法律的不同承认。如果双方是在我国驻外使领馆登记结婚的,这时候因为婚姻登记机关是我国的法定机关,双方的婚姻关系当然能够受到我国法律的承认。如果双方仅仅是在举办了结婚仪式,或者没有经过我国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