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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劳动关系的存在哪些法律风险

双重劳动关系的存在哪些法律风险

2024-05-21 11
普法内容
1、对前用人单位连带赔偿风险根据我国劳动人事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先成立的劳动关系优先于后成立的劳动关系,原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劳动者履行劳动合同,不得对外兼职或建立新的劳动关系,若企业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原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工伤赔付的法律风险一般而言,劳动者已由原用人单位购买了社会保险,随着全国统一社会保障号的启动,使得社会保险无需也无法重复办理,导致后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难以为劳动者购买保险(尤其是工伤保险),这样一旦劳动者在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就不能从工伤保险基金处获得工伤保险赔偿,或者说发生工伤的用人单位就免不了本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相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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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1-31 174
  • 双重劳动关系主体存在什么争议
    双重劳动关系主体存在什么争议

    双重劳动关系主体存在的争议: 第一,劳动者下岗、工伤、病休职工重心就业,并未转移档案关系,仍由原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第二,劳动者未与前单位办理离职手续被其他用人单位重新聘用; 第三,与一个用人单位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在其他用人单位兼职,

    2020-08-23 134
  • 什么情况下会存在双重劳动关系
    什么情况下会存在双重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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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6-17 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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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双重劳动关系法律风险是什么,双重劳动关系的法律风险是怎么规定的

    双重劳动关系法律风险: 1、对前用人单位连带赔偿风险 根据我国劳动人事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先成立的劳动关系优先于后成立的劳动关系,原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劳动者履行劳动合同,不得对外兼职或建立新的劳动关系,

    2022-03-06 15,340
  • 劳动关系存在哪些风险事实劳动关系法律属于什么

    事实劳动关系构成的风险如下:未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不能以劳动合同作为劳动关系存在的依据;用人单位履行双倍工资风险;用人单位终止和解除事实劳动关系,容易构成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其他。

    2021-11-06 15,340
  • 双重劳动关系风险怎么规避?

    1、避免某些双重劳动关系的产生。 1、要求员工在入职时提交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2、通过劳动合同声明、劳动合同约定等方式,要求员工保证其不存在其他劳动关系。 3、对员工的工作经历作适当的

    2023-09-12 15,340
  • 双重劳动关系风险如何防范呢

    1、避免某些双重劳动关系的产生。 1、要求员工在入职时提交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2、通过劳动合同声明、劳动合同约定等方式,要求员工保证其不存在其他劳动关系。 3、对员工的工作经历作适当的

    2023-10-10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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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名买房存在的风险 01:23
    借名买房存在的风险

    借名买房的风险包括: 名义产权人可能会反悔。名义产权人反悔的话,而出资人又无法证明双方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等,就会很难取得房屋产权或收回购房款。 银行贷款合同提前解除。如果银行查出实际购房人和贷款人身份信息不一致,则可能提前解除合同。 名义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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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有以下五种: 1、主体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确定的,即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而劳务关系的主体是不确定的; 2、关系不同,劳动关系两个主体之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劳务关系两个主体之间只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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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关系赔偿责任分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两种赔偿责任; 1、用人单位的赔偿责任包含:因其规章制度违反了法律相关规定,再经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责令其改正,期间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无故扣减或拖欠劳动者工资;拒绝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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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莉律师 吴莉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公司法、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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