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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的理解和适用——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号》(证监法律字[2007]15号,以下简称《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号》),证监会将公司控制权界定为“是能够对股东大会的决议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认定基准,即为:能够实际操控并主导公司运作的自然人。实际上,这类人士未必是公司的股东,往往是通过投资或签署相关协议等方式与公司形成紧密联系,享有对公司各项事务的决策权力,包括作为股东的情况。具体而言: (1)单独掌控或是
分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总公司派来管理分公司的负责人。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责任,总公司通过在分公司设立负责人来管理分公司,其就是分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一定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简而言之,实际控制人就是实际控制上市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简而言之,实际控制人就是实际控制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实际控制人的规定散见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重大事项拥有实际决策权,能够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可以直接行使权力任命董事会董事。
有关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的规定,一般常见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指引》等文件中。简单概括,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被认定为“可以实际支配公司行为”,同时可以被认定为是公司的实
上市公司国有控股是指政府或国有企业单位拥有50%以上股本,以及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拥有实际控制权能够支配企业的经营决策和资产财务状况,并以此获取资本收益的权利或依其持有的股份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限制包括: 1、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发起人不允许对外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但是一般而言,公司上市时,发起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时间都已经超过一年。 2、公司上市之前已经发行的股份,自公司公开发行股票之日起1年内不允许对外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