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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至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同时提供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凭社会保障卡(市民卡)、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经认证的网上办事用户名,通过社会保险自助服务一体机打印参保证明,可要求社会保险经办
问题解答: 出生证补办材料有户口簿、父母的结婚证、身份证、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等,出生证明到孩子出生的医院补办,在开好出生证明以后,到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予以补发。
申请人是员工的,需要下列材料: 1、劳动仲裁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请事项事实理由,一式两份或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定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房产证需要如下材料: 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备注:如果房屋测绘报告为旧格式的,则还需出具竣工验收单及填写
不动产权证办理材料如下:1、盖章的申请表;2、房屋买卖合同;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6、契
社会保险需要提交个人身份证前后复印件,还需《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如果是企业首次参加社会保险的,需要提供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和《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申报表》以及开户银行的印章、复印件或开户银行收
2016年12月15日,南京市不动产登记网发布《南京市非公证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操作办法》,申请人不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也可以申请不动产登记。 一、非公证继承是什么非公证继承,是指:
申请办理财产公证的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了以下4个方面:第一就是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证明材料,比如身份证,户口本。如果是夫妻办理财产公证的,那么要提供结婚证;第二是办理公证的财产的证明材料,例如是房屋的,那么就提供房产证,没有取得房产证的,可以提
社保卡补办需要的材料有: 1、社会保障卡如果丢失或损坏,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到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挂手续并申请补办。打印一份《当地市社会保障卡补发领取单》,若委托人办理的,需要准备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证明; 2、挂失后,须本人持
南京购房证明需要以下材料: 1、已婚。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未成年子女的户口本及出生证明; 2、未婚。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口可以用加盖户口专用章的常住人口登记证、单身情况具结书; 3、离异。本人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户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