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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履行期限并不是必备条款。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履行期限或约定不明确,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如果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再不能确定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
买卖合同质量异议期不等于质保期。质量异议,又称质量瑕疵通知义务,是指买受人认为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存在质量瑕疵时,必须在一定期限内向出卖人发出通知,否则视为标的物质量合格。质保期指质量保障的时间,狭义的理解就是保修期。质量保证期仅仅是质量异议
卖房合同没有反悔期限。依法成立的卖房合同一经签字即产生法律效力,双方需要根据合同履行自己的权利与义务,除非双方协商一致或存在欺诈、胁迫或显示公平等情形否则不可一方临时反悔。
只要是有权处分、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合同当然有效。
原则上按照合同的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可以由法院酌情处理。如有疑问,请电话联系。
买卖合同需注明合同期限。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让标的物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五百九十六条规定,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
期房是有网签合同的,也就是说,在买期房的时候,也是要走网签程序的。按照我国现在的法律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新建商品房、存量房交易合同网上备案制度,加大交易资金监管力度。首次采用国务院文件的形式,明确要求建立新建商品房、存量房网签制度,为全方位
依据民法典第707条以及730条的规定,租赁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未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期限转为不定期租赁。因此,与出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到期后,如果继续使用租赁物且出租人未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
房产证的办理期限,法律已有明确的规定。 因为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时,没有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有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权登记的期限; 标的物为还没有建成房屋的,从房屋交付使用当天起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