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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方式的情形有:股东侵占自己出资的公司、企业的财产;将交付管理、经手、使用的财物据为己有;本公司、企业人员互相勾结,监守自盗;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本企业财物;员工因为薪酬纠纷等原因而擅自截扣公司款项。
非法占用林地的行为通常表现为三种形式: 1、未经批准占用林地,即未经国家土地管理机关审核,并报经人民政府批准,而擅自占用林地; 2、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林地,即少批多占林地的,其中一部分林地的占用经过合法批准,一部分林地的占用则未经批准; 3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以非法侵占国有土地罪定罪处罚: (一)非法占用耕地
恢复林地原状是法定的处罚内容之一,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到位,对于没有按时恢复原状的,应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等有关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这样也就不存在以罚代刑等问题了。
根据你提出的咨询问题,在事故中,绝大多数的争议和纠纷都源于赔偿问题,但是解决纠纷和化解矛盾的方式有很多种,双方和解、调解、诉讼等,选择诉讼途径解决的,需要对起诉地点(即法院管辖权)加以注重,因为不同的
(1)非法占用并毁坏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分别或者合计达到五亩以上; (2)非法占用并毁坏其他林地数量达到十亩以上; (3)非法占用并毁坏本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林地,数量分别达到相应规定
(1)非法占用并毁坏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分别或者合计达到五亩以上; (2)非法占用并毁坏其他林地数量达到十亩以上; (3)非法占用并毁坏本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林地,数量分别达到相应规定
商业秘密属于知识产权的一种,对商业秘密的保护,也就是对我国知识产权的保护,因此国家规定了相关的法律,对侵害商业秘密的形式进行了规定,也即当民商事主体实施了该些行为,就侵害了商业秘密。法律规定,侵害商业秘密的形式包括以下四种:1、以不正当手段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徇私枉法罪的客观表现形式主要包括下面几种: 第一,对明知是无罪的人,使他受到追诉。如果行为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是司法工作人员为了徇私徇情,仍然对其进行立案侦查、起诉或审判的,就属
债权融资,即企业通过借贷的方式进行融资,具体包括以下这些形式: 一、民间的私人借款; 二、企业间的商业信用,采用应付购货款和应付票据的方式从供货厂家筹集资金; 三、租赁,比如经营租赁、代理租赁和融资租赁等; 四、银行或别的金融机构贷款; 五